|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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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布时间:2008-5-11 10:00:02. 信息来源:. 作者:. |
国家经贸委、国家计委、国家财政部、国家统计局共同研究制定的新的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: 工业领域内中小型企业标准为:职工人数2000人以下,或销售额3亿元人民币以下,或资产总额为4亿元以下。其中,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300人及以上,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,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,其余为小型企业。 建筑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标准为:职工人数3000人以下,或销售额3亿元以下,或资产总额4亿元以下。其中,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600人及以上,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,资产总额4000万元及以上。 零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职工人数500人以下,或销售额1.5亿元以下。其中,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100人及以上,销售额1000万元及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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